2018年8月30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会同兴宁区环保局以及兴宁区工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内电动车维修点、铅蓄电池回收点进行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执法车辆5辆,主要查处地点为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北一里、铁塘巷、中华路一巷,主要针对废旧铅蓄电池的来源、去向进行排查摸底。公安分局依法传唤多名回收点负责人,环保局根据部门职责对维修店铺业主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经营者:1、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得擅自进行铅蓄电池的收集、储存、处置;2、维修电动车换下来的铅蓄电池必须设置专用储存间进行储存,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进行管理;3废旧铅蓄电池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擅自进行拆解、处置。有关媒体也参与了此次联合执法行动。